- 活動主旨
徵求以東港王船祭,呈現屏東在地信仰與民間的影片,
- 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行政院新聞局
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文化處、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‧
参、參選資格
一、不限年齡、戶籍與國籍。
二、參賽個人或團隊至少有乙部以上錄影影像作品經驗(影像類型不
有攝影、剪輯經驗,參選人提企劃案時需附至少一部作品錄影帶(
肆、參選辦法
一、主 題:需以東港王船祭為主題,內容不設限,可為劇情、紀錄、非
劇情短片(但不接受動畫短片)。若為劇情短片,全片至少需
有三分之二於屏東當地攝製。
二、拍攝規格:鼓勵參賽者用DV拍攝,電腦非線性剪輯。
需有中文字幕。轉換格式為MPG2。
三、成果影片:短片長度限定為15分鐘,交片之完成帶應為DVc
格,並附DVD拷貝10片。
四、補助經費及撥付方式:
1.每部短片最高獎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,分兩次支付,
一期款50%,成品審查通過交付成果影片後支付尾款50%。
2.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,負責評審企劃案與結案成品。
評審者,承辦單位將不付尾款。
五、入圍作品與完成期限:
本計劃徵選入圍作品五件,影片成品應於98年10月30日前完成
伍、報名方式
一、參賽者請附上企劃書一式六份,自製影片作品DVD六片。
企劃案內容需包含:
影片名稱、拍攝規格、拍攝類型、影片主題、故事大綱、拍攝內容、
經費預算、工作進度等項目、工作人員簡介、切結書(附件一)。
二、自然人申請者,應檢送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一份;
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;
影本各一份;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影本。
三、同一單位(個人或團體)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。
四、寄件方式:可以親自送達、掛號郵件或快遞寄送。
五、收件期限:企劃書須於98年8月1日至98年9月30日下午
辦單位。
六、收件及聯絡人地址電話:
聯絡人:戴秋華小姐 陳偉榮先生
郵寄作品請寄至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屏東市大連路69號。
親送請直接送至屏東縣藝術館 屏東市和平路427號。
聯絡電話:08-7340659 傳真:08-7342604
七、辦法公告:
屏東縣政府網站:http://www.pthg.gov.
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全球資訊網:http://www1.
陸、評選辦法
一、由承辦單位邀請評審,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,進行評選事宜。
二、評審委員會就各單位(個人或團體)所提企劃書,
三、本次徵選預計徵選出七件作品。
四、評審結果將於98年11月30日公佈。
柒、注意事項
一、入圍者其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。
二、由商業電視頻道出資製作之電視節目(含自製、委製、外製)者
參賽。
三、企劃書於報名後一律不得撤換,請參賽者慎重評估後再送件。
四、短片成品著作權屬於創作人與主辦單位共有,
屏東縣文化處保有以任何形式非營利推廣,(如公布上網、光碟、
出版或有線電視的播放…等)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力,
稅。
五、入圍者製作完成之短片製作單位,
東影展」之活動。
六、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,本會恕不退件。
七、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隨時補充之。
附件一
屏東‧王船短片創作徵件計畫切結書
茲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(以下簡稱本影片)符合下列事項:
- 本影片係立切結書人製作。
- 本影片未獲其他機關(構)補助或獎金。
- 立切結書人如有違法(著作人權)等相關事宜得概括承受。
- 立切結書人如未能完成作品,或未能依評審意見進行修正者,
應繳回撥付之第一期款,尾款亦停止撥付。
此 致
屏東縣政府文化處
立切結書人(及申請人):
(其為共同申請者,每一申請人均應簽名及蓋章。)
代表人:
(申請人為自然人者,免填。學校及團體,
鑑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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