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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所辦理的創意講,近期將再次啟動。
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
98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「稅聲稅影」MV競賽宣導活動簡章
一、活動宗旨:以拍攝MV競賽方式,融入租稅劇情以加強民眾對稅務常識之瞭解。
二、參賽對象:高雄市高中職以上學生及市民。
三、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98年10月20日止
四、評選日期:預計98年10月22日(星期四)
五、評選地點: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6樓大型會議室(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)
六、活動內容:
(一)不分組競賽。
(二)參賽主題:
1.索取統一發票的好處。
2.賦稅改革的重要性。
3.網路申報的便利與益處。
4.稅收與國家建設之關聯。
5.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(如:節省發票處理成本、提高經營效率、無紙化等)。
6.繳稅多元化(利用晶片金融卡、信用卡、自動櫃員機、便利商店等)。
(三)作品內容:由參賽者自行製作90秒至3分鐘MV,含對白並轉成VCD或DVD投稿(需可供電腦播放)。
七、報名方式:
(一)參賽者須於報名表填具完整基本資料(採共同創作者,請將共同參賽者資料一併填入,最多以8人為限。),併同投稿作品,於98年10月20日報名截止日前,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視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//(802)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3樓之1號。
(二)參賽作品須註明「參加稅聲稅影MV競賽」與「創作主題名稱」及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填妥後,併同創意作品一起送件,若以郵寄方式報名,請自行妥善包裝,避免作品遭受毀損。
八、評選方式、預計公布得獎日期:
(一) 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,參賽作品將擇優錄取。
(二) 評分標準:主題詮釋50﹪、整體創意30﹪、攝錄影技巧15﹪、長度掌控5﹪。
(三) 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公布(http://www.ntak.gov.tw)。
(四) 預計名單公布日期:98年10月23日。
九、參賽作品規定:
(一)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參賽、公開發表或發行(含雷同)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,倘有涉及著作疑慮或糾紛事項,請勿參賽,若發生涉及任何侵權行為,參賽者需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參賽及獲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金及獎狀。
(二)參加作品概不退還。
(三)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本局所有,並得供租稅宣傳展覽使用,不另給酬。
(五) 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,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。
(六)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。
十、活動獎項: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。
(一)第1名1名-獎金20,000元及獎狀1幀。
(二)第2名1名-獎金15,000元及獎狀1幀。
(三)第3名1名-獎金10,000元及獎狀1幀。
(四)佳 作8名-獎金5,000元及獎狀1幀。
十一、洽詢電話:視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7260000或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7256600分機7015陳先生
十二、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。
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8度統一發票推行暨
「稅聲稅影」MV競賽活動報名表
姓 名
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
學校名稱
(高雄市民免填) 科系年級
(高雄市民免填)
戶籍地址
聯絡電話 (日) (夜)
參賽主題
作品長度
E-mail
備註:1.本表請務必併同創意作品送交主辦單位。
2.若本表不敷使用時,請自行影印。
徵求以東港王船祭,呈現屏東在地信仰與民間的影片,
指導單位:行政院新聞局
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文化處、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‧
参、參選資格
一、不限年齡、戶籍與國籍。
二、參賽個人或團隊至少有乙部以上錄影影像作品經驗(影像類型不
有攝影、剪輯經驗,參選人提企劃案時需附至少一部作品錄影帶(
肆、參選辦法
一、主 題:需以東港王船祭為主題,內容不設限,可為劇情、紀錄、非
劇情短片(但不接受動畫短片)。若為劇情短片,全片至少需
有三分之二於屏東當地攝製。
二、拍攝規格:鼓勵參賽者用DV拍攝,電腦非線性剪輯。
需有中文字幕。轉換格式為MPG2。
三、成果影片:短片長度限定為15分鐘,交片之完成帶應為DVc
格,並附DVD拷貝10片。
四、補助經費及撥付方式:
1.每部短片最高獎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,分兩次支付,
一期款50%,成品審查通過交付成果影片後支付尾款50%。
2.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,負責評審企劃案與結案成品。
評審者,承辦單位將不付尾款。
五、入圍作品與完成期限:
本計劃徵選入圍作品五件,影片成品應於98年10月30日前完成
伍、報名方式
一、參賽者請附上企劃書一式六份,自製影片作品DVD六片。
企劃案內容需包含:
影片名稱、拍攝規格、拍攝類型、影片主題、故事大綱、拍攝內容、
經費預算、工作進度等項目、工作人員簡介、切結書(附件一)。
二、自然人申請者,應檢送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一份;
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;
影本各一份;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影本。
三、同一單位(個人或團體)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。
四、寄件方式:可以親自送達、掛號郵件或快遞寄送。
五、收件期限:企劃書須於98年8月1日至98年9月30日下午
辦單位。
六、收件及聯絡人地址電話:
聯絡人:戴秋華小姐 陳偉榮先生
郵寄作品請寄至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屏東市大連路69號。
親送請直接送至屏東縣藝術館 屏東市和平路427號。
聯絡電話:08-7340659 傳真:08-7342604
七、辦法公告:
屏東縣政府網站:http://www.pthg.gov.
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全球資訊網:http://www1.
陸、評選辦法
一、由承辦單位邀請評審,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,進行評選事宜。
二、評審委員會就各單位(個人或團體)所提企劃書,
三、本次徵選預計徵選出七件作品。
四、評審結果將於98年11月30日公佈。
柒、注意事項
一、入圍者其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。
二、由商業電視頻道出資製作之電視節目(含自製、委製、外製)者
參賽。
三、企劃書於報名後一律不得撤換,請參賽者慎重評估後再送件。
四、短片成品著作權屬於創作人與主辦單位共有,
屏東縣文化處保有以任何形式非營利推廣,(如公布上網、光碟、
出版或有線電視的播放…等)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力,
稅。
五、入圍者製作完成之短片製作單位,
東影展」之活動。
六、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,本會恕不退件。
七、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隨時補充之。
附件一
屏東‧王船短片創作徵件計畫切結書
茲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(以下簡稱本影片)符合下列事項:
應繳回撥付之第一期款,尾款亦停止撥付。
此 致
屏東縣政府文化處
立切結書人(及申請人):
(其為共同申請者,每一申請人均應簽名及蓋章。)
代表人:
(申請人為自然人者,免填。學校及團體,
鑑章)
漫畫很藝術—名家漫畫秀
為提升漫畫藝術、促進文化創意
台南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結合中華漫畫家協會
合辦 暑假漫畫藝術創意饗宴活動
假南區服務中心美術館第一畫廊推出
《漫畫很藝術—名家漫畫秀》
展期自7月30日﹝四﹞至8月23日﹝日﹞止
由台南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、中華漫畫家協會
共同邀請劉宗銘、紀厚博、張重金、50CC、大元、王平、陳國進…等國內知名漫畫家共30餘幅大件精心創作作品展出,盛況空前配合此次創作展,南區服務中心特別加上一場
「與漫畫大師有約講座」
以饗鄉親,並力邀中華漫畫家協會三巨頭;
理事長--王平
副秘書長--張重金
南區執行長--陳國進三位名家現場揮毫
即興創作,合繪大漫畫活動並於8月2日早上8點30分至中午12點舉辦「2009父親節兒童創意寫生比賽」,盛況可期也是國內南部漫畫界的里程碑歡迎有興趣的大小朋友,相招來南區服務中心
感受這場暑假漫畫藝術創意饗宴
詳情請洽南區服務中心3306505轉115林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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